罕见!单位行贿罪,一A股控股股东被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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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基金报
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
6月12日晚间,宏达新材(维权)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,经法院审结,控股股东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合计被执行罚金180万元。
控股股东因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被罚
据了解,2021年11月25日,宏达新材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的通知,其收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《立案通知书》,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。
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,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,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,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,犯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,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一百八十万元。
天眼查显示,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实缴比例100%;主营投资管理,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恩伟,法定代表人为吴宝歧。
据了解,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到了2021 年 10 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江苏伟伦持股1.26亿股,持股比例为29.07%,其中2832.51万股处于被冻结状态。
公司生产经营等不受影响
宏达新材表示,前述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,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不受相关影响。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,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。
据了解,去年4月,宏达新材曾因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,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、利润,2020年年度报告未计提商誉减值,虚增利润等违法事实,被证监会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罚款。时任董事长、财务总监等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,合计处以1250万元罚款。
资料显示,宏达新材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、生产和销售,是国内首家硅橡胶行业的上市公司。
从财报数据来看,近年来公司业绩表现欠佳。2019年至2023年营收持续下滑,归母净利润除了2022年为正外,其余四年悉数为负,合计净亏损额超7.7亿元。今年一季度,公司实现营收4616.57万元,同比下降16%;归母净亏损170.65万元,同比增长51%。
Wind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5月10日,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.48万户。
截至6月12日收盘,宏达新材每股报2.68元,年内下跌33%,公司最新市值12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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